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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
衡諸本校技職特性、本系定位、地區產業發展與社會變動趨勢,本系秉承校、院之教育目標,配合訂定本系之「教育目標」與「核心能力」:
教育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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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訂定的「核心能力」為: 1. 使用數學、科學思維的能力 2. 創新能力 3. 管理技術與資訊能力 4. 基礎語言能力 5. 工作倫理與溝通能力 6. 流程分析與問題解決能力 碩士班訂定的「核心能力」為: 1. 使用數學科學之進階能力 2. 流程系統管理能力 3. 思辨與解決問題能力 4. 收集資料及報告分析整合能力 5. 終身學習與成長能力 |
項次 | 學生核心能力 | 核心能力說明 | 對應校(院)訂指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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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 使用數學科學的能力 | 課程教導及實際練習,引導並培養學生運用數學知識、邏輯及工具的能力。 | 專業能力 |
(2) | 創新能力 | 啟發學生創新、創意思維,跳脫既有想法窠臼,將新創想法予以具體表達或呈現的能力。 |
專業能力
就業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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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| 管理技術與資訊能力 | 教導學生管理技能,並配合應用趨勢使用專業軟體、硬體,培養新興資訊技術之能力。 |
專業能力 就業能力 |
(4) | 基礎語言能力 | 透過專題製作、課程報告,訓練學生口頭報告之能力,並透過不同層級之外語課程提升學生外語能力。 |
專業能力 就業能力 |
(5) | 工作倫理與溝通能力 | 透過相關通識課程之陶冶及授課老師之社會經驗分享,加深學生工作倫理認知並提升人際溝通能力。 |
就業能力 社會能力 |
(6) | 流程分析與問題解決能力 | 透過課程教導、專題製作、企業參訪、企業實習等方式訓練學生了解產業界的運作模式,從而發掘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。 |
專業能力 就業能力 |